先不管遷台後帶的黃金文物等等 : 我先說目前所有"公有物"都是屬於中華民國的財產
答覆:
您這部分的認知恐怕有誤。 以中華民國只是代理同盟國代管臺澎的法理事實來看,目前所有登記在中華民國名下的資產,只要當初是取自台澎地區,或購置時所使用的金錢來 自台澎居民所繳納的稅金、或他國(如美國)為臺澎居民之利益所贈與的金錢,其所有權都歸屬於台澎全體居民。
這些財產即使被登記
中華民國政府從中國帶到台灣的文化遺產應該還給現任中國政府。 |
因此,「所有『公有物』都是屬於中華民國的財產」的說法是錯誤的。
這些「公有物」中,除了當年從中國帶來的資產及源自於金馬的資產外,全都是屬於臺澎居民的資產。 事實上,以國家、政府僅是特定範圍之居民為追求自身生存與幸福所設置的工具導向機制的角度來看,撇開中華民國在台灣只是代管政府的特例不談,世界上每一個國家手中的「國有財產」都只是其實際服務對象(國民)信託給它的財產。這些財產的真正所有人,並不是所謂的「國家」,而是授權給那個「國家」為自己做事的那群人。
至於受同盟國委託代管台澎的中華民國政府,對台澎住民來說,其真正的任務,是在台澎住民透過住民自決決定台澎主權歸屬前維持社會的正常運作。所以,中華民國政府在台澎的服務對象正是台澎住民。中華民國在台澎的「國有財產」真正所有人,並不是中華民國,而是接受中華民國為自己服務的臺澎住民。
: 如果台灣要獨立 按照鄉民最愛的把國民政府遷到金門馬祖 : 照理來說國民政府是有權利帶走這些屬於中華民國的的財產
答覆:
如前所述,中華民國的國有財產除了當年從中國帶來的部分(如故宮的寶藏)及源自於金馬的資產外,全都是臺澎住民信託給它的。 所以,當中華民國的代管任務終止時,所有一切屬於臺澎住民,當初為了方便她執行管理工作而信託給她的財產,全都要移交給在台澎新成立的政府。中華民國離開台澎前往金馬時,只能帶著當初從中國帶來且目前還有剩的部分,其他部分由於根本不屬於中華民國,所以必須一律留下。
: 包括外匯 黃金各種文物軍隊各種國有企業的設備 外匯:
答覆:
這全是台灣人辛苦努力賺來的,不是中華民國的,不能帶走。
黃金:中華民國逃難來台灣時所帶的黃金早在 1950 年代就花完。裡面 有很多是被蔣氏家族跟黨國權貴貪汙走。建議中華民國向其後人追討。
文物:這些文物如果當初是從北京故宮帶出來的,真正的主人是中國人民。中華民國政府要把這類文物帶走當然沒問題,但最好能將這些交還世界公認、合法的中國政府。或許北京政府會因為這樣對回鑾金馬的中華民國客氣一點。
軍隊:中華民國在台澎徵召臺澎居民所組成的軍隊其功能是戍衛臺澎地區居民的安全。既然是為台澎居民的利益而成立,在中華民國卸下台澎的管理任務後,自然應該移交給新成立的政府指揮,以繼續發揮守衛台澎的功能。 在武器部分,中華民國政府以台澎居民所繳納之稅金購買的一切武器的所有權屬於台澎居民,因此必須留在台澎供守護台澎的軍隊使用。其他國家基於保護台澎之目的在中華民國協助下設置於台澎的防衛性武器設備當然也必須留下。 回鑾金馬的中華民國政府可保有之軍隊,以當初從中國帶來的軍隊及由金馬居民所組成之軍隊為限。可帶去金馬的武器,則以當初從中國帶來的武器,及以金馬居民所繳稅金購買的部分為限。
國有企業設備:目前中華民國名下之國營事業,若其資產及設備是源自被接收的 日產,或是以台澎居民所繳納之稅金為資金取得的,其所有權都 屬於臺澎居民,中華民國不得帶走。
: 請問這樣子的台獨有意義嗎? : 如果要將這些東西留下來 又要把國民政府趕走 : 唯一的可能就是台灣人迅速推翻中華民國 掌握所有軍隊 : 不然台獨根本是不切實際的想法 : 我個人比較傾向於中華民國就是台灣 台灣就是中華民國 : 大家的國籍就是中華民國 俗稱台灣
答覆:
我們相信當大家對中華民國與台灣真正的法理關係有所了解,特別是認清「國家、政府」及「公有物(國有財產)」的本質為何後,對於台灣擺脫中華民國所代表的意義,以及對中華民國的態度應該就會有些改變。 若從中華民國與台澎真正的法理關係來看,臺澎主權歸屬未定,台澎住 民擁有台澎主權歸屬決定權,中華民國只是受同盟國委託代管臺澎的代管政府罷了。 所以,我們認為臺澎不須從中華民國獨立(也就是毋庸台獨),只須透過代管政府的選舉制度取得代管政府決策權後終止代管任務,並完成住民自決建國。
在此法理認知下,既然中華民國政府只是受託為台澎居民的利益代管台澎,她自然必須在終止代管、臺澎自決建國後,將所有在管理臺澎過程中所取得、建立的一切有形、無形資產,乃至於防衛力量等,全部移交給新國家。 政府,乃至於國家,是共居一地的人為了維持生存及追尋幸福所建立的人造機制。政府與國家本身並無意志,但掌控政府與國家機器的人可以利用政府與國家機器來實現自己的意志。受託代管臺澎的中華民國政府也不例外。 觀察過去在台澎發生的一切,我們可以說中華民國這個代管政府始終是以自己的統一幻想、大中華主義及仇日情結在凌虐著黨國權貴以外的所有台灣居民。 我們主張臺澎建國,並非只為了 1945 年以前就住在台澎的臺澎住民,而是為了所有居住在台灣,真心以台灣為家、以台灣為自己故鄉的台灣人。
高舉台澎住民,不是為了排斥中國移民,而是因為當臺澎要依國際法實踐住民自決建國時,為了使自決公投的結果不發生瑕疵而必須做的區分: 住民自決建國程序就好比是一扇上鎖的門: 門的這一側,是所有住在台灣,被無國家身分的中華民國管理的人。 門的那一側,則是立基於台灣的主權獨立國家。
而臺澎住民就是打開這扇門的鑰匙。 當臺澎住民將門鎖打開的時候,門這一側的每一個人,只要願意,都可以走到門的另一側,成為立基於台灣的主權獨立國家的一份子。
我們不知道要等多久才有機會把這扇門打開。但不論如何,我們希望藉由訴說台灣真實的法理狀態及宣揚「終止代管、自決建國」的理念,讓更多台灣人:
一、了解中華民國與台灣及台灣人真正的關係。
二、意識到唯有認清並大聲喊出「台澎主權不屬於中華民國」才能真正擺脫統一陷阱。
三、了解到唯有仿傚在二次戰後自立建國的其他殖民地完成自決建國,灣才能滿足踏進聯合國的首要條件:成為一個真正的「國家」。
-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 (https://goo.gl/x9z6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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