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4日 星期五

臺澎主權的真相(簡易版):


1、1895年清國與日本簽定馬關條約,把台灣跟澎湖割讓給日本,從此以後臺澎地區就是日本領土,跟中國無關。

2、1945年日本在二戰失敗並宣布投降。同盟國總司令麥克阿瑟將軍發佈「一般命令第一號」,授權蔣介石政府(中華民國政府)代表同盟國到「台灣跟澎湖」接受日軍投降,並代替同盟國管理「臺澎地區」。這就是同盟國委託中華民國政府代管臺澎地區的開始。一直到現在臺澎依然是處於「代管」狀態。

見過這面台灣國旗嗎,還是你只見過中華民國(中國國民黨)的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呢?
3、1952年4月28日「舊金山和約生效」。日本放棄台灣跟澎湖的主權,從此臺澎主權不屬於日本。但日本並未將臺澎主權移轉給其他國家(例如:中國、美國…等)。所以臺澎主權不屬於中國或美國或其他國家,也就是從今以後,臺澎地區沒有「母國」。臺澎主權『決定權』因此屬於原臺澎住民所有。4月28日為『臺澎主權自由日』。

4、臺澎住民本應該依據聯合國憲章第一條第二款「住民自決」原則,「自主建國」。但因為蔣介石的代管政府非法宣稱臺澎主權屬於中國所有,並動用武力屠殺臺澎住民、實施軍事戒嚴並對臺澎住民施加洗腦教育。使得臺澎住民無法進行自決建國的行為。

5、臺澎目前還沒建國,還不是主權國家(Sovereign State),目前還只是一個「被代管地區」。臺澎地區被前母國-日本給放棄後,就沒有母國了,所以臺澎地區不需要「脫離母國而獨立」。因此我們主張中華民國政府『終止代管』臺澎地區,臺澎住民『自決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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