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5日 星期二

[Q&A] 巴勒斯坦建國了,那台灣呢?問答集


問:巴勒斯坦正在國際法庭控告以色列,若台灣建國可以告中華民國嗎?

答:可以啊。如果中華民國到時候還活著的話。


問:沒有追訴期的問題嗎?

答:戰爭罪的追訴期是無期限的,會不會具有當事人適格就是另一回事了。
  但當初執行白色恐怖的人大概死一大半了。


問:如果中華民國到時候不見了,會無法告?

答:可以改告PRC。因為PRC都說自己繼承ROC啊,當然責任也要概括承受。


問:可以告中共喔?真是奇怪

答:對呀。所以ROC回鑾金馬之後如果很快就跟PRC統一了,那就爽了。
  你把PRC跟ROC統一想像成公司合併就行了。
  A公司如果併購B公司,A公司必須要對B公司的債務負責。


問:那如果中共拒絕統一中華民國呢? 會怎樣

答:中共沒理由拒絕。
  因為在國際上(至少在聯合國裡),
  PRC政府就是繼承ROC政府成為中國代表政府。至於何時繼承就再說。
  不過不管怎麼說,ROC在228發生時是中國代表政府,
  所以不管PRC政府何時繼承ROC政府,都要對228負責。



問:當時毛澤東為啥要創一個新國號

答:為了區別。改國號並不會改變國家的同一性啊。
  你想想,如果毛那個政府還是繼續叫中華民國,
  英文繼續叫 Republic of China,那在聯合國裡是要怎麼紀錄? 
  假如毛繼續用 ROC 這個國號,
  最後在聯合國裡也會用 Mao's government vs. Chiang's government。


問:要是中華民國在台灣改國號,再追加住民自決不曉得可不可行?
  若民進黨先成功發起正名,最後是不是追加自決就好了?

答:問題癥結會在金馬。
  自決的時候如果沒有把金馬分離處理,問題仍舊會存在。


問:台灣人民比較能接受正名,但要弄掉中華民國好像就不能接受。

答:問題在於教育。
  認清ROC跟台灣的關係之後自然就比較容易接受了。
  現在還有很多人不清楚用中華民國的弊害(還以為是好處)。
  台灣人的腦子要去改這個最花時間。其他的部分要看國際局勢。


問:我理想的建國的順序是:
  中國國民黨黨死,中華民國改名叫台灣,立新憲法,住民自決,入聯合國

答:住民自決之後可能還要再制一次憲。
  原本的新憲法是改名後的ROC的新憲法,仍舊是ROC的憲法。



問:自決辦了算不算數,要看誰認定?

答:基本上需要國際承認,所以終止代管是必要的。
  因為那個可以把舊金山和約的49個國家全拉進來。
  承認住民自決效力的國家基本上就會成為新的邦交國。
  不過說穿了,在遵循過往住民自決公投的形式完成公投後,
  接下來就繼續訴諸聯合國憲章、人權宣言、人權公約上的自決規定,然後「等」而已。
  到了那時候用錢買小國的支持可能會比較有意義。 


問:有可能先變成聯合國的觀察員嗎?

答:只要完成自決建國程序,看是先當觀察員還是直接成為會員都有可能發生啊。
  但沒完成自決建國程序,想都別想。


問:巴勒斯坦今天的狀況是怎樣的狀況,它是主權國了嗎?

答:其實是不是
主權國並不是聯合國在判斷的。
  聯合國只能決定它要讓誰參與。
  像瑞士 2002 年才加入聯合國,但沒人會說瑞士在 2002 年之前不是主權國吧?
  是不是主權國就是靠各國間的國家承認,跟有沒有加入聯合國無關。
  聯合國就只是一個有很多政治實體加入的國際組織而已。
  別忘了當初是軍事同盟。


問:是不是主權國好像有很大的模糊空間,假如有100個國家承認台灣國,
  90幾個不承認那自決有沒有效呢?

答:如果是那樣,自決對那 100 個國家有效,對那 90 個無效。


問:那對目前那22個與中華民國建交的國家來講,
  中華民國是主權國,而其餘的國家來看,中華民國已死?

答:差不多就這意思
  其實這種各國認知分別獨立的狀態也是「主權」的展現。
  聯合國的成員國不一定能得到所有其他會員國承認是國家。
  不過這是在聯合國外國與國之間的關係,在聯合國內就大家都是「會員」。
  而一個政治實體能否加入聯合國,
  通常取決於有多少成員國承認那個政治實體是國家。

  所以一個政治實體之所以能加入聯合國成為會員,
  是因為聯合國裏多數成員先承認該政治實體是國家,
  且符合加入聯合國的資格。 

  這也意味著當台灣自決建國之後,
  最先要做的是取得其他國家的國家承認&增加邦交國。
  等數量多到一定的時候再去申請加入聯合國成功機會才會大。


問:如果一個會員國,後來被政變,全世界斷交沒人理他,他還是會員國嗎?

答:聯合國大會沒決議開除會籍就仍舊是會員國。


問:這似乎跟1971的ROC類似

答:可以這麼說。
  基本上,當一個國家發生政變時,
  如果新政府的正當性沒獲得承認,仍舊會是舊政府的人在聯合國裡當代表。
  這是 1971.10.25 之前 ROC 的狀況。


問:那是舊政府還沒死的狀態,要是死透了呢?或直接被新政府奪走嗎?

答:舊政府如果死透了,國際會承認新政府的。因為別無選擇(笑)


問:蔣介石他們跑到台灣(1949)這件事情,
  似乎是是花了難解的時間做規劃,是有計畫的霸佔台灣。

答:沒錯,在國共內戰敗相出現的時候KMT就在計畫了。
  不過早在 1944 ROC 就已經計畫要取得台灣啦。
  只能說之所以會有「霸佔」,真的跟國共內戰有很大的關係。
  如果沒有發生國共內戰,舊金山和約第二條B款可能就是開羅宣言內容照抄。



問:沒有國共內戰,1952大概也不會變成主權未定吧。

答:是啊。不過台獨的聲音可能還是會出現。
  畢竟以文明衝突的角度看,228 的發生恐怕是免不了的。
  這時候就真的是「台灣從中國獨立」而不是「終止代管、自決建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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