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中華民國代管臺澎住民自決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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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8日 星期二
台灣獨立的話,這些東西要還中國嗎?
※ 引述《iamgaylan (甲藍)》之銘言:
先不管遷台後帶的黃金文物等等
: 我先說目前所有"公有物"都是屬於中華民國的財產
答覆:
您這部分的認知恐怕有誤。 以中華民國只是代理同盟國代管臺澎的法理事實來看,目前所有登記在中華民國名下的資產,只要當初是取自台澎地區,或購置時所使用的金錢來 自台澎居民所繳納的稅金、或他國(如美國)為臺澎居民之利益所贈與的金錢,其所有權都歸屬於台澎全體居民。
這些財產即使被登記
中華民國政府從中國帶到台灣的文化遺產應該還給現任中國政府。
為「中華民國國有財產」,實際上只是「臺澎居民信託給中華民國這個代管政府的臺澎居民資產」。
因此,「所有『公有物』都是屬於中華民國的財產」的說法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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