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2日 星期三

[轉載] [PPT] 哲五[爆卦]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TheRock座談逐字稿_1








         8:01 謝謝大家,今天有這個機會可以來這邊跟大家分享我們台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對於台灣建國的一些想法。相信大家對於台灣現在的狀態,應該都有蠻多的想法。面對中國的文攻武嚇,還有各種各式各樣的入侵方式,還有看到現在政府的軟弱行為,相信很多人心裡面在想說,台灣跟中國本來就不一樣,台灣中國一邊一國。當然也有人想說,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名字叫中華民國。



9:10 像這樣子的想法,可以說認為台灣是獨立於中國的一個國家,相信是大多數台灣人民的想法。可是這樣子的一個想法,跟我們實際上所面對的狀態,其實是有一段差距的。因為不管我們今天在國內怎麼喊「台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但是實際上你今天走到國際上的時候,走到國際舞台的時候,你就是不被當成一個國家看。


9:51 那你也許可以透過一些 其他的方式,可以去參與一些國際組織,比如說WTO,我們就是使用台澎金馬關稅領域的名稱進去。比如說像亞投行的話,現在就是有沒有空格的問題,有多一個空格,跟沒一個空格的。沒空格就是有保護主權,有空格就是沒有保護主權。這其實是很荒謬的。但是不管怎麼講,我們今天面對、看到的東西是實際上的狀態。那我們想要的、期待的是變成一個主權獨立國家。所以很明顯的說,實際上國際上的狀態跟我們所期盼的東西是有差距的。我們的目標就是,希望這兩個能夠一致。


10:47 那這兩個要能夠一致的話,該怎麼樣做?其實相信這個,就是現在不管是講台獨的也好,或是像我們講建國也好,想法應該都一樣。就是我們希望讓台灣變成一個在國際舞台上能抬頭挺胸走出來,不會受到任何人的欺壓,不會受到任何人的打壓,獨立自主的一個國家。


11:15 那我們今天這個主題是主權未定代管論,基本上有兩個重點,第一,主權未定。第二,代管。那我們認為主權未定是一個最基本的基礎。那主權歸屬是有很多種論述。我們採取的是台澎主權未定的這個論述。我們等下會說,那另外後面是代管。代管這個詞可能很多人今天是第一次聽到。那到底什麼東西是代管?這個之後會講到。


11:56 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嗎?有些人說是,有些人說不是。至少就我們而言,因為我們是法理建國,所以我們必須要講的就是說,我們不管台灣現在實際上的運作是不是一個獨立的狀態 。那很明顯的就是在法理上,台灣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我們現在所要求的東西、追求的東西,其實就是那個主權獨立,法理上的主權獨立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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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8 現在的問題就是,台灣的主權究竟在誰手上?這個問題有很多種答案,支持中華民國的人會說台灣的主權在中華民國手上。其他人的話,可能是說,台灣的主權是在台灣人手上。就我們法理建國連線的立場,我們認為是這個樣子:主權這個東西,基本上就是所謂的國家4要素之一,那我們會認為說主權,譬如說像中華民國憲法有提到國民主權原則,聽起來主權好像可以個人持有。可是實際在國際運作上,所謂的主權,基本上是以國家為單位在運作。所以我們認為主權是一個國家行使的東西。所以我們今天在談所謂的國際上的主權的時候,我們認為不能夠講說,主權是在台灣人的手上。


13:42 另外就是說,主權最大的效用,在國際上最大的效應,就是可以對其他國家主張排他性的權利,阻止其他國家來妨礙他。所以在國際法上有一句話,也就是聯合國憲章裡提到的,維護國家主權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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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6 我們這邊想要提出一個東西,就是主權歸屬決定權。這跟上面主權有點不太一樣。我們認為主權歸屬決定權,是個人的權力。換句話說就是每一個人,現在在場的每位,我們手上都有所謂的主權歸屬決定權。而這主權歸屬決定權,一旦行使下去,其實就是所謂的住民自決權。


14:38 就是說今天我是住在這地方的人,當我要在國際上跟人家交往的時候,我會需要一個像國家這樣的政治實體存在。而我們個人本身的權利,就是可以決定要由誰、由哪一個組織,或所謂的哪一個國家政府來擔任這樣的角色。


15:08 所以我們認為,在個人的部分我們有所謂的主權歸屬決定權。而國際法上的依據,就是聯合國憲章,然後給予殖民地國家人民獨立宣言、國際法庭的的宣言,還有公民??兩公約,這裡面都有提到所謂的住民自決。那我們認為說,這就是我們國際法上面可以主張主權歸屬決定權的一個依據。


15:42 我們法理建國連線的立場是說,我們台灣人是擁有主權歸屬決定權。或者更直接明確的講,在所有的土地上面,當我們今天從住民自決的角度來思考這個問題的時候,每塊土地上的人,不管你是誰,就像中國那塊土地上面的中國人,美國土地上的美國人,今天在台灣生活的人,或者是說日本或其他國家生活的人,他們都擁有所謂的主權歸屬決定權。這個權力所決定的,就是他們現在腳底下所踩的、所生活的那個地方一旦要在國際上站出來、要表現自己的時候,要由誰來代表。我們認為這就是所謂的主權歸屬決定權,而台灣人就是有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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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0 我們再回到現在的重點,務實建國。從務實建國的角度,我們到底該主張台灣主權未定還是已定呢?我們的立場是,台灣的主權未定。那這個主權未定的理由,其實很單純,就是我們認為在1945年10月25號這一天,中華民國政府他接受了同盟國委託到台灣這邊來受降。然後從當天開始進行所謂的軍事占領。這會有個權力鍊。這個權力鍊的最上層是同盟國,由同盟國委託美國。美國是太平洋戰區主要的代表國,所以同盟國委託美國去處理在亞太這邊的戰後事務。


17:50 因為美國是盟軍代理人,盟軍裡面有一位先生叫麥克阿瑟。阿克阿瑟他是盟軍總司令,他就是盟軍的代理人。他以盟軍代理人,盟軍總司令的身分,他發布了一個命令,就是一般命令第一號。依照這個一般命令第一號,裡面就是說北緯17度以北(的法屬印度支那),還有台灣澎湖這幾個地方的日軍要向蔣介石元帥投降 。所以這個時候我們認為,蔣介石,還有她所代表的這個政權,也就是中華民國,依據這個一般命令第一號,取得了一個授權,就是來台灣這邊接受投降。


18:48 那接受投降後續會有一個管理工作。因為其實受降並不是接受人家投降就結束了。它最主要的功能是在接受投降之後讓你可以維持投降地區的一個穩定。那維持到什麼時候呢?維持到和平條約簽訂為止。在國際上,戰爭關係是在和平條約簽訂之後才算正式結束。所以在這之前,戰勝國通常會對戰敗國˙的領土進行佔領,也就是所謂的軍事占領。所以我們認為在1945年10月25號開始的這段時間,中華民國在台灣的這段時間所做的,就是以同盟國代理人的身分進行軍事占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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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 那這個上面有一個時間點,上面寫1949年9月30號,可能大家會疑惑說這天是什麼,其實重點不是在這天,是在第二天。第二天是10月1號,這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政。這在法理上的意義並不是說中華民國被他取代,不是。它的意義是說,在中國這個國家裏面,出現了除了中華民國政府以外的另外一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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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所以在 上一頁裡面,我們提到蔣介石後面括號中華民國及中國。在這個時候中國只有一個政府,只有中華民國政府一個。所以蔣介石她是中華民國政府的代表,所以她其實就可以代表中華民國。那等到1949年10月1號的時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出現,所以在這個時候,蔣介石他的身分,他是中華民國政府的代表人的身分。在這個時候,台灣跟澎湖是接受中華民國政府的軍事占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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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8 在上面大家可以看一下,還有另外一個日期,1952年4月27號,重點也不是在這天,重點在第二天。1952年4月28號有什麼重要?這天是舊金山和約的生效日期。舊金山和約對台灣跟澎湖的法理地位有極高的重要性,因為日本就是依據這個條約放棄台澎的主權。這就是說,從1952年4月28號開始,台澎的主權就不再是日本的。而在這之前,也就是從1945年10月25號軍事占領開始,一直到1952年4月27號為止,在法理上,因為日本還沒有放棄台澎主權,所以台澎主權還在日本手上。在1952年4月28號以後台澎主權才不再屬於日本。


22:25 那不再屬於日本的話到底是誰的?當然有的論述是認為說,這個時候就歸中華民國了,因為中華民國現在正在佔領。但是實際上就我們的認知呢,因為中華民國,我們認為她是以同盟國代表的身分進行佔領,所以她不能夠依據這個佔領行為去主張對台澎的主權。因為她的身分是同盟國代表,所以她不可以說今天佔領的人是中華民國自己,所以中華民國來主張台澎主權。


23:00 所以中華民國,他這個同盟國代理人的身分,其實一直是存在的。所以在這個時候,1952年4月28號這一天開始,我們認為說,台澎法理主權就是未定。然後這個時候的主權歸屬決定權就落到台灣人手上。那這個主權歸屬決定權落到台灣人的手上,它最主要的依據就是聯合國憲章第一條第二項,裡面有關住民自決的部分。還有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同盟國裡面形成的一個共識,也就是要讓殖民地自主獨立自治或建國的一個基本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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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8 當然上一頁有一個特殊的是日子是1971年10月29號,重點也不是這天,是第二天。1971年10月25號,是聯合國2758號決議案通過的那天。那個決議案的內容就是,讓中國在聯合國裡面的代表,從中華民國政府,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24:10 所以我們認為,至少在聯合國裡面,在1971年10月25號之前,在聯合國裡面的中國的代表,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在聯合國裡面還是被承認。但是從10月25號開始,他就在聯合國內不被承認事一個國家。所以在這個時候,中華民國已經離開了聯合國,離開聯合國這國際組織。但是她其實還是存在的喔,他是以一個政治實體的身分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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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1 在這個時候,我們認為 ,就是因為她已經喪失了,不被承認是一個國家,但是他還是一個政治實體。在這個時候,他對於台澎來講,他就是一個治理政權。也就是所謂的"臺灣治理當局"。所以就我們的認知,我們的解釋,我們認為說,中華民國在台灣,或者是所謂的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其實他從1945年10月25號開始,一直到今天,他始終都是一個同盟國的代表,她是一個同盟國的代理人,持續對臺澎進行佔領。


25:42  那你們會問說同盟國現在在哪裡?不是都已經消失了嗎?其實沒有。同盟國他就是
後來的聯合國。當然同盟國現在的成員數量跟當年同盟國的數量是差很多的。已經增加了100多個,當年大概就是50個,後來成員增加了100多個。但是在這個地方我們要看的是說,這一個同盟國,我們要從什麼要的立場去看他。實際上,同盟國它是許多國家所集結起來的一個東西。所以實際上中華民國所接受的授權是來自於同盟國裡面所有的成員國,大家共同授權,由她去處理這些事情。


26:46  所以當年那一些同盟國的成員,現在都還在。除了少數的,可能已經改名字,或是分裂等等。但是原則上,當年的同盟國現在都還是可以找的到。再不然就是說,可能有接手、繼承的國家。所以我們還是可以找得到當初授權的那個權力來源。儘管說現在同盟國這個名稱已經不存在了,我們現在已經找不到一個叫同盟國的東西,可是他的構成分子都還是存在的,而當初中華民國是從構成同盟國的這些國家得到授權的。所以同盟國其實還是存在的。並不會因為同盟國這個組織消失,然後授權的效力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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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2  所以我們認為,在今日,法理上,台灣跟澎湖的主權是未定,台澎住民具有主權歸屬決定權。我們有這個東西,透過住民自決公投來決定我們的主權要歸屬於誰,那這個歸屬的對象就是所謂的政府,國家政府。


28:09  所以今天很有趣的是,我們認為說台澎主權未定,但是決定權在台灣人手上,中華民國沒有台澎主權。那中華民國要怎麼拿到台澎主權?就是台澎住民要用住民自決投票的方式,把主權交給中華民國,這個時候中華民國就會有主權。可是這一件事從來沒有發生過,從來沒有發生過。


28:33  那當然有人會說,我們現在不是在選總統嗎?我們也可以參加各式各樣的選舉。可是我們要講的是「住民自決」是一個選擇。是一個選擇你要由誰來代表你的選擇。所以如果選擇只有一個選項,那這就不叫選擇,這叫強迫。而且很重要的是,台灣人在投票選總統之前,經過白色恐怖,更早之前228,很多的想法其實是被壓抑的。再加上教育一直教育中華民國是你的國家。在中華民國其實沒有台澎法理主權的情況下,她已經用各式各樣的方法讓台灣人覺得中華民國是我的國家。這本身就是有問題的。而到後面你再來從可以參加選舉來說「因為我投票選了中華民國總統,所以我已經住民自決選擇將主權給中華民國」,這是說不通的。


29:37  如果有人覺得這是OK的,那其實也是很有趣。因為這表示說,今天如果你被人家騙,那你就是叫人家吞下去,那我們覺得這是不合理的。那事實上,台灣治理當局也就是之前的中華民國政府,是現在這個政府。她持續以代理人的身分在代替同盟國經營台澎,也就是代管臺澎。


30:01  我這裡一直講台澎台澎,沒提到金馬。那金馬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我們講法理,法理上金馬是中國的領土。而實際上她是受中華民國政府的統治。因為金馬是屬於中國的領土,所以其實它並不在30:30 代管範圍裡面。它不像台澎。台澎是從日本脫離的。所以台澎是在戰後從原本的國家脫離的地方,所以是需要佔領代管的。但金馬原本法理主權就是屬於中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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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4  也可以直接講,金馬,大家都知道國共內戰。金馬就是國共內戰最後的戰場,他們也只能在金馬打。這張圖其實有點複雜,不過大概稍微看一下,先從最上面的開始看,上面有一個盟軍總部,往下接美國,美國有一個箭頭往下指到蔣介石/中華民國。這個東西就是我剛剛講的代理授權的一個權力鍊。


31:32  那我們看上面有一個橫條,寫了一個大清帝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什麼東西?這就是中國,中國政權的遞嬗。中國這個政權就是1912年1月1號ROC建立。在那之後一直到1971年12月25號為止,這就是中華民國存在的狀態。當然有人會說1949年10月1號,也就是中華民國那一天就滅亡。我認為沒有,因為1949年10月1號那一天,中華民國他還是在聯合國代表全中國。所以在法理上,中華民國那個時候還沒被消滅,還沒消失。當然其實到現在還有22個國家承認她就是。


32:23  所以在政權的變更上,就是有兩個時間點,1912年1月1號,還有1971年10月25號,這兩個時間點,在那之前是大清帝國,中間中華民國,後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再來下面有一個小條的叫做金馬主權,金馬主權這個東西其實很簡單,因為金馬從以前到現在都是中國的。所以它的主權就跟著中國,誰被承認是中國政府,它的主權就歸屬誰。所以在1912年1月1號以前,它就是大清帝國的。之後在1971年10月25號以前,它就是中華民國的。在那之後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這是法理上的主權,實際上是被中華民國統治。

2 則留言:

  1. 中華民國行憲後的第一任國民大會選出來的總統是李宗仁,1949年,中華民國外長正式向國際宣告中華民國滅亡。蔣介石政府的中華民國當然是流亡政權。只是我們是政治實體。所以1950年的聯合國安理會決議文台灣主權不屬於中國的中華民國否決權自屬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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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也就是說,1949年中華民國宣告滅亡到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復權是中國在聯合國的「空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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