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總統候選人洪秀柱的終極統一說,讓我想起了一首歌:「梅花、梅花、滿天,愈冷它愈開花,梅花堅忍象徵我們 巍巍的大中華~」這中華,好~大~啊~(記者李忠憲攝)
首先,洪女士不應將那部「終極統一」的憲法稱為台灣憲法,而應該尊稱為《中華民國憲法》,或稱為中華民國自由地區憲法,簡稱中國憲法。因為,在如洪女士等鐵桿統派的幻想中,台灣只不過是巍巍大中華民國的一省,以省名取代國名,是對中華民國的大不敬。
此外,既然中華民國政府還實質統治著極小部分的福建省,這麼做也對福建省也不夠尊重。更別說這樣會讓台灣民眾誤以為中華民國的幻想領土範圍只有台灣,而忘了原來中華民國有著遠大的「我們統他們」夢想。因此,筆者希望洪女士日後能謹言慎行,切莫再以「台灣」取代「中華民國」。如此,除可表達本身對終統美夢的堅信與尊重外,另一方面也提醒台灣民眾,在鐵桿統派的幻想中,他們只不過是中(華民)國十幾億人民中的一小部份罷了。
此外,既然中華民國政府還實質統治著極小部分的福建省,這麼做也對福建省也不夠尊重。更別說這樣會讓台灣民眾誤以為中華民國的幻想領土範圍只有台灣,而忘了原來中華民國有著遠大的「我們統他們」夢想。因此,筆者希望洪女士日後能謹言慎行,切莫再以「台灣」取代「中華民國」。如此,除可表達本身對終統美夢的堅信與尊重外,另一方面也提醒台灣民眾,在鐵桿統派的幻想中,他們只不過是中(華民)國十幾億人民中的一小部份罷了。
其次,就國際法法理事實層面,對法理主權未定的台澎而言,自稱中華民國政府的台灣治理當局只是在二次戰後受同盟國授權管理台澎的代管政府,其《憲法》對台澎而言只是管理規則而非國家憲法,而這部名為《憲法》的管理規則中的終極統一安排也因此不能適用於台澎。台澎需要的是終止代管狀態,並依住民自決建國獨立。
而對領土法理主權始終屬於「中國」的金馬而言。這個自稱中華民國的政府雖然在中國內戰中輸掉大多數領土,又因聯合國2758號決議喪失在聯合國代表中國的資格,但在22個收買來的邦交國眼中仍是可以主張主權及於全中國的唯一合法中國政府。
所以,除非金馬透過住民自決自中華民國獨立,否則中華民國憲法對金馬仍是國家憲法,其終統安排也適用於金馬。
所以,除非金馬透過住民自決自中華民國獨立,否則中華民國憲法對金馬仍是國家憲法,其終統安排也適用於金馬。
最後,既然目前只有屬於福建省的金馬才適用終統憲法,洪女士未來若因為不敢說中華民國存在而羞於講出「中華民國憲法」,可改稱「福建憲法」。可別再亂講「台灣憲法」吃台灣的豆腐囉!
※原文刊登於自由時報 2015-10-05《別偷吃台灣豆腐,請改稱福建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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